


关于开展2016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公示
根据 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》,我局将在全旗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:
1、 检查对象和范围
本次检查旗直各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。检查范围:2015年决算和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,必要时将延伸到以前年度。
2、 检查内容
一是及时性。重点关注预决算是否在批准(批复)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。二是完整。重点关注经人大批准的政府预决算报告、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是否全部公开;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是否包括一般公共预决算、政府性基金预决算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等。三是真实性。聚焦2015年决算,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预算空转、虚列收支问题等。四是细化程度。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是否按经济分类公开;是否将“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”区分为“公务用车购置费”和“公务用车运行费”;“三公”经费决算公开是否细化说明。五是其他。关注是否通过网络公开并长期保留;是否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决算公开专栏,汇总集中公开。
三、 公示时间: 2016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。
对被检查单位有关问题在检查期间,请以署名信、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,提供检查线索。
联系人: 韩白嘎力
联系电话:4219223 15947442422
财政监督检查局
2016年12月1日